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和象征,在明清时代龙纹雕饰也成了明清家具上最具代表性的装饰图案之一。明清家具上的龙纹雕饰一般可以分为常规龙纹和变体龙纹两大类。常规龙纹主要特征是牙角鬃髦俱全,鳞片爪尾分明,图案较为写实。主要有正龙、升龙、降龙、行龙等形式,常见的图案有双龙戏珠、云龙、龙闹灵芝、龙生九子等喜闻乐见的组合图案。这一时期的写实龙纹为帝王专用图案。
龙纹从最初产生,不断变化,到汉代基本定型:巨首、大口、大眼、利齿、蛇身、有爪。清代龙纹的主要特征是:龙头饱满宽阔,且多处有隆起,形象拙重苍老。头上双角,毛发浓密,向脑后纷披,巨颚,颚下鬚作髭状,鼻部多为如意头形,或如狮鼻,蛇身,鳞纹,四只巨爪(乾隆朝宫中龙为五爪),爪尖利张扬。这是最常见的一种龙的形象。
这种龙的形象作为中式家具上的纹饰主要有以下几种变化:
1.正龙:龙头为正面,龙身盘绕成一团。
2.升龙和降龙:龙头侧脸向上,龙身及尾在下称升龙,反之称降龙。
3.行龙:龙头前装火珠,身尾随后,四爪作行走状,亦称赶珠龙。
4.戏水龙:龙身盘曲不规则,并伴有海水。
5.穿云龙:龙身伴有云纹。
6.“苍龙教子”图:龙身盘曲缠绕,有一老龙在上,一或二小龙在下,寓意“教子升天”。
7.戏珠龙:中间一火龙,二龙相对嬉戏,有云纹为饰,亦称“二龙戏珠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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